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的精神,赋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才创新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绍兴市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办法(试行)》。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实施方案》《绍兴市科技体制改革攻坚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和内容、“负面清单”适用情形、包干制试点申请流程、监督管理要求五大方面内容,对包干制的实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包干制的定义和总体的实施要求;二、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和内容,明确在部分市级科技计划基础公益性项目及“名士之乡”英才计划怎么中试点经费“包干制”的实施对象,并明确了授权实施的改革内容等;三、“负面清单”适用情形,明确了不允许通过包干制项目列支的经费支出;四、包干制试点申请流程,明确了包干制试点的“提出申请、评估核实、审核实施”的具体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五、监督管理要求,明确了规范内部管理、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审计监督等落实保障措施。
四、实施时间
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郦路涛、张楚奇
联系方式:85133663、8826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