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推进绍兴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8-23 14:19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制定背景

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加快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三、重点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绍兴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的发展定位、总体思路;确定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评定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20家以上,基本实现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全覆盖,形成各具特色、行业共享、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包括提升中试熟化能力、服务项目成果落地、促进创新资源融合等。主要针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中试研究,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打通“政产学研用”通道;利用中间试验条件优势,对现有科技成果的结构、性能、工艺等进行完善、改进和小批量试生产,为重大成果(项目)转化、招引、落地提供技术依托;融合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要素,开展中试研究、工艺验证、质量检测、试生产等,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参评条件。包括参评主体或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财务收支独立核算,具有必要的中试验证设备、场地条件,拥有中试服务相适应的人才团队,内部管理规范,运营机制高效,成果转化服务业绩明显,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及措施等。

(四)评选程序。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评选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程序包括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估、结果上会、名单公示、发文公布等。

(五)组织保障。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绩效评价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鼓励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中试熟化。

另附《绍兴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规则》及“绍兴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叶佳娜、郦路涛

联系方式:85133663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