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实施方案》《绍兴市科技体制改革攻坚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赋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才创新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绍兴市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办法(试行)》。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实施方案》《绍兴市科技体制改革攻坚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二、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和内容;三、“负面清单”适用情形;四、包干制试点申请流程;五、监督管理要求。
四、实施时间
自2023年6月15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郦路涛、张楚奇
联系方式:85133663、8826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