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6月30日前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集中清理前已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集中清理前已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