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解读】
一、制定背景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倡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我省科技特派员代表重要回信精神,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制定《绍兴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激发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性,提高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和服务效能。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51号)
《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走深走实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省科领〔2024〕1号)
《绍兴市委科创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绍科创办发〔2024〕1号)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及意见征集情况
2024年4月7日至11日,市科技局牵头向我市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5条,不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经研判,对其中4条予以采纳,剩余1条未采纳但进行修改,相关理由已向相关单位作出说明。
2024年5月6日至6月5日,在绍兴市政府门户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收到意见反馈1条,已采纳。
2024年6月6日,组织专家召开专家咨询会和社会风险评估会,社会风险评估会认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建议予以实施。
四、适用对象
适用于绍兴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按照一定程序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等选派到基层开展创新创业及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
五、政策主要内容及简明回答
《管理办法》包括选派条件及程序、工作职责、管理与考核、经费管理以及其他共5部分,明确了科技特派员选派、开展服务工作、日常考评、经费使用等方面问题。
问题一:团队科技特派员和个人科技特派员在实施过程中有哪些区别?
答:选派条件方面,科技特派员一般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团队科技特派员负责人一般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服务要求方面,要求个人科技特派员每年为派驻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不少于5次,团队科技特派员不少于10次。
经费支持方面,个人科技特派员每个任期内给予最高1万元的补助,团队科技特派员每个任期内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
问题二:科技特派员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履行工作任务书,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深入派驻单位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与培养、知识技能培训、平台建设、政策宣传与科普、创新创业带动等服务工作。
问题三:科技特派员任期是多久?
答:派驻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如原科技特派员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下派工作任务,经派出单位与派驻单位协商后,可由派出单位另行选派人员接替,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问题四:科技特派员绩效考评如何开展?
答:由市科技局按年度和任期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和任期考评。选派时间满一年开展年度考评,任期届满前开展任期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数的30%。
问题五:科技特派员经费如何管理?
答:该经费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为派驻单位开展技术研发、指导、培训以及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学术交流等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支出。各派出单位应做到专款专用,按实报销支出,不得用于与科技特派员工作无关的支出,不得从中提取单位管理经费,不得划拨到派驻单位。
六、关键词解释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主要目的是引导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单位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推动基层创新创业深入开展。
七、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徐彬彬、石敏艺
联系电话:0575-8917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