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0〕19号),经专家评审和现场复核,我局择优认定“绍兴市碳纤维专用装备重点实验室”等市级重点实验室11家(名单详见附件1);培育建设“绍兴市干细胞药物研发重点实验室”等市级重点实验室11家(名单详见附件2)。
上述市级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聚焦核心研究方向,优化运行管理,强化人才引育,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研水平,高质量落实申报目标及规定任务;实验室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事前报批报备。
各建设(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实验室建设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环保等要求,加强实验室人、财、物等资源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支持推进实验室建设发展。
附件:1.2023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docx
2.2023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名单.docx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