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绍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0〕19号),经评审,择优认定“绍兴市大健康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市级重点实验室13家(详见附件1);培育“绍兴市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检测与再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市级重点实验室3家(详见附件2)。
各市级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聚焦核心研究方向,强化高端人才引育,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提升科研管理水平,落实重大事项提前报批,高质量推进申报目标任务完成。
请各实验室主管部门和建设(依托)单位切实履行实验室建设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环保各项要求,统筹加强人、财、物等资源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实验室建设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提升实验室建设质量与发展水平。
附件:1.2024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wps
2. 2024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名单.wps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