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科技型企业,构建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明确绍兴市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包括建设主要任务、申报与认定、建设管理、附则等内容。
四、实施时间
自2022年4月15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沈德胜、徐占平
联系方式:85126861、8513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