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制定《绍兴市科技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科技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处室
履行程序要求
1
《绍兴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市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充分发挥我市产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创新促进处
2022年12月,形成初稿;
2023年3月,完成公开意见征求;
2023年4月,完成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集体讨论通过;
2023年5月前,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