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1〕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拟认定(培育)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11月27日至12月1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绍兴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
受理电话:88150569(创新促进处)
89175655(办公室)
附件:2023年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培育)名单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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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培育)名单 |
序号 | 新型研发机构名称 | 拟定结果 |
1 | 上海交通大学绍兴新能源与分子工程研究院 | 认定 |
2 | 浙江龙创电机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认定 |
3 | 浣江实验室 | 认定 |
4 | 诸暨市中俄联合材料实验室 | 培育 |
5 | 科大绍兴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 | 培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