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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21 14:44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11号),保障政策落地,我局根据该政策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11号)

三、主要内容

明确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中,每一条政策操作细则,包括政策条款、扶持对象、扶持标准、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其中,第一条,更大力度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一)对当年新认定的规上、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二)对有效期内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企业的,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三)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5万元奖励;(四)对首次小升规且研发投入占比达到 3%的,奖励 3-5 万元。第二条,完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机制:(一)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培育的减半。第三条,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当年绩效评价优秀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获得的上级资助金额给予1:1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给予1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获得的上级资助金额,给予1:1奖励等等。

四、实施时间

自2022年5月12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王表、陈家楠

联系方式:85200250、88261292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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