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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邀请中介机构参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02 11:50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相关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审计管理,现邀请中介机构参与2022年起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邀请范围

纳入《绍兴市财政局关于确定2022-2023年度绍兴市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检查、审计、绩效评价服务(定点采购 )供应商的通知》的会计检查、审计服务(定点采购)的供应商。

二、审计业务内容及费用标准

(一)审计业务内容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审计主要指对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内容,审计财政经费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经费是否足额到位等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等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有无截留、挪用、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项目经费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等项目经费管理情况;项目相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

(二)费用标准

中介机构参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由市科技局按项目拨付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补助经费低于10万元,审计费用为1300元/项;财政补助经费高于(含)10万元,审计费用为1500元/项;如项目合同中有经济指标,另增加200元/项。

三、相关要求

1.中介机构在接到市科技局审计委托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事宜,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组成审计小组,由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负责人,赴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审计。

2.审计工作应当认真查阅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相关资料,察看现场,检查账物是否相符。审计情况需认真做好记录。对纳入该项目审计的原始凭证加盖审计专用章,注明审计用途。

3.根据审计结果,出具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专项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审计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中介机构必须熟悉并遵守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四、参与方式

填写《中介机构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情况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2022年3月7日前将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我局创新促进处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创新促进处   张楚奇        

联系电话:88261750   邮箱:654559098@qq.com

 

附件:中介机构参与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审计情况表.doc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日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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