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1〕13号)有关规定,经评估,现将2022年拟认定(培育)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12月9日至12月1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绍兴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
受理电话:88150569(创新促进处)
89175655(办公室)
附件:2022年绍兴市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培育)名单.docx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