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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8 15:06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奖励导向

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先遴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的标志性成果,优先遴选“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海洋强省、科技强农等重点领域的标志性成果。

三、提名条件

被提名者应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有关条件要求。

四、提名程序

1. 单位推荐。请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推荐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加强对奖项类别、成果水平、提名材料及科研诚信等前置审核,根据成果质量、绩效、贡献进行评估论证并择优遴选,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及奖项类别、等级建议,并在后续评审、异议(信访)处理等程序中履行相关责任。

2. 推荐前公示。推荐项目(人选)须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完成不少于7天的公示。

3. 形式审查。我局对推荐项目(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补正。

4. 提名。根据提名公示、论证遴选、研究决定等程序,报绍兴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名。

六、时间安排

1.2月21日前,推荐单位将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我局;

2.2月28日前,被提名者(候选)初步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

3.3月11日前,各推荐单位完成前置审核、论证遴选、提名公示、研究决定等程序,形成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意见》盖章后,以公函形式向市政府推荐提名项目。

六、工作联系方式

(一)浙江省科技奖励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科技奖励)”“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12时 —3月7日18时,需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2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处王泽宇0575-85224559

(三)提名系统技术咨询0571-85118011

附件1: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2: 推荐项目(人选)基本信息公示表.doc

附件3:2021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函.doc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8日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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