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院所、企业:
根据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烦企扰民”规定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绍兴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14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8日